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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色蘊』就是精神與物質的一切現象,就是所有與心相對的境界和作用,都屬於色蘊、色法,色法是『心』所現的影像,也就是一切的色相,包括外在的山河大地、我們的身根,更簡單的說就是宇宙萬有,一切的物質都是屬於『色法』。 楞嚴經所教的修法是漸次空五蘊,第一個就是色蘊(地水火風),這個身體要如何空掉?為什麼色法空不了,因為有地水火風緣聚的關係,就以我們的身根來說,『地』就是肌肉和筋骨,『水』是身上的血液唾液等,『火』生命本能的熱力、溫度,『風』則是呼吸、氣脈。 色法是我們真心本性所顯現出來的影子,我們都知道,影子的本身並不是實體它沒有『我』,請大家細細的體會這個道理,在後面討論到『一切法無我』的時候,大家就比較容易了解到『無我』的真義。 我們的六根是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六塵是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,六根和六塵相對,即眼根對色塵、耳根對聲塵、鼻根對香塵、舌根對味塵、身根對觸塵、意根對法塵,在六根之中,前五根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是屬於『色法』,而意根則屬於『心法』。屬於色法的這前五根,基本上就是我們身體器官的功能,稱為『相分』。意根為什麼屬於心法,因為第六意識的根是第七識,而第七識的『見分』又是依第八意識的『見分』變出來的,所以是屬於『心法』。 前五根又分為『浮塵根』與『淨色根』兩種,我們的眼睛、耳朵、鼻子、舌頭、身體五根是屬於我們身體的感覺器官,稱為『浮塵根』,它是外在粗糙的四大所造成,另外一個是『淨色根』又稱為『勝義根』,這五根它是內在清淨的四大所造成的,它的自體非常的清淨,它能夠映攝外境,成為五識的所依,很多人認為淨色根就是我們的神經系統,其實不完全對,它就在第八阿賴耶識裡面,如果有機會我們再來做深入的探討。 『色法』也有動、靜二相,學過觀音法門的人都知道,聲音有動、靜二相,有聲音的時候就是動相,無聲則是靜相,凡是能夠移動、可以變化、生滅的都是色法的動相,虛空也是相,它是屬於靜相。 『色』分為內色和外色,內色是我們身體上的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等五根,這五根有思惟、作意的作用,所以稱為內色,外色就是外在的現象界衍生出來的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的五境。 無論內色或者是外色,都有變壞、變礙、窒礙的作用,因為一切的物質不可能永遠不變、都是好的,都會慢慢的變壞,物質也都有它自己的形狀、體積,所以也沒有辦法互相包容含攝,不同的物質,佔有的空間也不同,兩種物質也不能同時在一個空間並存,色法就是有這些不好的變化特質,所以才會使得我們人生產生很多的煩惱和痛苦。
百法的第一位是心法,第二位是心所有法,第三位是色法。 色法的次第在第三位,是因為色法是心法和心所有法,這兩個所變現的,心法、心所有法是能變,色法是所變,一定是先有能變,才有所變,這就是為了要顯示色法,是心識所現的影像,所以次第在第三位。 什麼是色法?它有一個定義,就是有質礙,就是有物質的障礙,叫做色法。 心法沒有物質障礙,色法有物質的障礙,因為一切的物質,都有它自己的形狀、體積,沒有辦法互相包容含攝,也就是說不同的物質,佔有不同的空間,不能夠同時並存,譬如說:一部小車的車庫,不能停放大巴士,也不能同時停放兩部小車,各有各的空間,沒有辦法互相包容的,這就是物質的障礙。
色法有能造色,有所造色。(請參考色法圖) 能造色就是地、水、火、風四大,一切色法都是由地、水、火、風四大所形成的,所以它是『能造色』。 所造色就是五根和六塵,這十一個色法是由四大所造的,所以稱為『所造色』。 五根對五塵,根塵是相對的境界,所以五根和五塵稱為『有對色』,就是根塵相對,譬如:眼根對色塵、耳根對聲塵,根塵相對,所以稱為『有對色』。 五根相對五塵,生起五識,所以五根是五識的所依,五塵是五識的所緣。 法塵是意識的所緣,因為法塵它不像五根相對五塵而生起五識,所以稱為『無對色』,不是根塵相對所生起的色法,就叫做無對色。 五塵當中的色法,有物質、物體的,眼根可以看得見,知道它是什麼形狀、什麼顏色,就跟四大地、水、火、風一樣可以看得見,這就稱為『可見有對色』。 五塵當中的聲、香、味、觸,這四法和五根一樣,是看不見的,就稱為『不可見有對色』,譬如:音聲看不到,味道也看不見,只知道感覺,不知道感覺長得什麼樣子,同樣的神經系統,所謂的勝義根,也沒有辦法看見,沒辦法看見的,就稱為『不可見有對色』。 法塵,它分為極略色、極迥色、受所引色、徧計所執色、和定果色,這些都是不可以被看見的,所以稱為『不可見無對色』。
這是十一個色法的內容,字面上很簡單,需要解釋的只有身根還有法塵。 身根,身根包含兩個意思,積聚、依止二義。 身根是因為地、水、火、風四大的積聚,假合所造成的,所以稱為積聚。 身根是眼根、耳根、鼻根、舌根等等所依止的地方,因此又稱為依止。 法塵它是五塵落謝的影子,五塵就是色塵、聲塵、香塵、味塵、觸塵,這五塵落謝的影子。 落謝的影子是什麼?譬如:眼根看見外在的境界之後,影像落在心上,那個叫做落謝的影子,然後你的第六意識去攀緣它,這個時候就稱為法塵。 再舉個例子:我今天到桂林旅遊,桂林山水甲天下,風景實在太漂亮了,回來以後就難以忘懷,這個桂林山水的影像,就落在我的心上,當大家聚在一起談起貴林的時候,那個影像一幕一幕的現在眼前,成為我第六意識的所緣,這個就是五塵落謝的影子,也就是法塵。
接下來討論『浮塵根』跟『勝義根』的差別。 勝義根就是淨色根,兩個是一樣的,只是名稱不同。 這裡講的五根就是勝義根,不是浮塵根,勝義根就是視覺神經、聽覺神經、嗅覺神經、味覺神經、還有觸覺神經,這個神經系統稱為淨色根,是因為這五根它是清淨的四大所造構成的,它的形相非常微細,一般的肉眼看不見,即使把身體解剖開來,也看不到視覺神經它的模樣,它能夠映攝外境,成為五識的所依,所以稱為淨色根、勝義根。 浮塵根就是看得見的眼睛、耳朵、鼻子、舌頭,是屬於感覺器官,是由粗糙的四大所造的,就是因為它粗糙混濁,再加上非常的虛浮不實,所以就將它稱為浮塵根。 勝義根跟浮塵根相互依存,它們之間的關係非常的密切,如果沒有五官這個感覺器官浮塵根,勝義根沒有依止的地方,所以勝義根要生起五識的作用,必須要依止這個浮塵根,浮塵根也不能沒有勝義根,它要透過眼根,才可以生起眼識,浮塵根雖然是虛浮不實,但是沒有它前五識也沒有辦法起作用,所以浮塵根能夠扶持勝義根,是勝義根的所依止的地方,勝義根必須要依止浮塵根,才能夠生起五識的作用。
『六塵』。 六塵第一個是『色塵』。 色塵是眼根所對的境界。 『塵』的意思就是六根面對外在六塵境界的時候,會引生煩惱,染污我們的心,就好像塵埃一樣,所以叫做塵。 當我們的眼根一看到外在的一切境界,馬上就生起喜歡、不喜歡,喜歡就生貪,不喜歡就生瞋,沒有喜不喜歡就跟愚癡相應,所以它就能夠引發我們的煩惱,染污我們的心,所以稱它為塵。 色塵依物體的形態和所顯現的顏色,分為形色跟顯色。 形色:長、短、方、圓、高、下、正、不正。 顯色又有本顯色跟差別色兩種。 本顯色:青、黃、赤、白。 差別色:光、影、明、暗、雲、煙、塵、霧。
形色有長、短、方、圓、高、下、正、不正,這些形狀是由意識分別了知之後,所起的差別相,所以它是屬於意識的所緣。也就是說,東西有多長、有多短,它其實是第六意識分別、比較之後所起的差別相,其他的方、圓、高、下、正、不正也是一樣,所以它是屬於意識所緣的境界,跟下面要說明的顯色,它是屬於眼識所緣的境界不一樣。 顯色就是顯彰之色,它是色法當中最顯著、最明顯的,眼根一看到,就能夠立即分別它的顏色,所以它是眼識所緣的境界。 這個顯色,又分為本顯色和差別色。 本顯色就是一切顯色的根本,這個『本』就是根本的意思,譬如:青、黃、赤、白,這四色混合加減以後就會產生種種的顏色,如紅色加藍色,就等於紫色,紅色加白色,等於粉紅色等等,所以它一切顏色的基本色,這是本顯色的意思。 一切的色法都是以這個顯色為根本,所產生出來的種種的差別色。 差別色就是依根本顯色而產生的,譬如:光、影、明、暗、雲、煙、塵、霧等等,它是依根本顯色而產生的差別色,就表示物質差別的顏色,這些都稱為色塵,就是眼根所對,眼識所取的境界。
六塵的第二個是聲塵。 聲塵它是由地、水、火、風四大互相碰撞所造的聲音,是耳根所對的境界。 音聲就是地、水、火、風互相摩擦、碰撞所造成的,這個聲音一般把它們分成四類: 第一類是依所發出聲音的原因來分。 聲音是怎麼來的,是有情的聲音,還是無情的聲音,還是有情跟無情兩個合起來的,譬如說:說話、唱歌,這是由有情發出來的聲音。刮風、下雨、水聲、雷聲這是無情的聲音。彈奏樂器、敲鐘打鼓的聲音,這是有情和無情共同發出來的聲音。 第二類是依聽了之後的反應,來分音聲的種種差別。 那就是可意聲、不可意聲、或者兩個都不是。 可意聲就是喜歡聽的,聽了之後會讓你生起歡喜心的,譬如:聽到別人對你的讚歎、好聽的音樂等等,聽了以後心生歡喜,這就稱為可意。 不可意的音聲,就是聽了以後不舒服、很反感、或者很討厭,譬如:有人毀謗你、罵你,那就稱為不可意聲。 還有兩者都不是,就是沒有特別喜歡,或是不喜歡的音聲,譬如:水聲、風生,還有時鐘的滴答聲,沒有什麼特別喜不喜歡的,這就不能說它是可意、或者不可意,所以說兩者都不是。 第三類是依說的差別,把它分成世俗語、聖賢語、還有外道語。 第四類是再把說的內容分為正語、和非正語。 這些都是有關於聲塵的內容跟種類。
六塵的第三個是『香塵』。 香塵是可以被鼻根所嗅出的種種香氣,它的種類有六種: 第一個是好香,就是聞了之後,使人感到舒服喜悅的。譬如:花香、香水、精油等等,聞了之後覺得很舒服,會生起歡喜心,這個就稱為好香。 第二個是惡香,聞了之後會感到緊張、不安的,譬如:沼澤毒氣、臭屁、惡臭,聞了會不舒服、頭暈、噁心想吐,這就稱為惡香。 第三個是平等香,平等就是它的氣味不會太濃或者是太淡,剛剛好,這就稱為平等香。 第四個是俱生香,俱生香就是天然氣味,沒有經過人工調製、加工過的,純天然的氣味,這就稱為俱生香。 第五個和合香,就是經過混合之後的氣味,叫做和合香。 第六個變易香,就是經過變易之後的氣味,就是它的味道已經改變了,已經不是原來的味道,就稱為變易香。
六塵第四個就是『味塵』。 味塵是可以被舌根嚐出的種種滋味。 食物有種種不同的滋味,有鹹的、淡的、甜的、苦的、辣的、還有酸的。 可意就是口味好,很合我的意,叫可意。不可意就是口味差,不合我的意的。非可意不可意,就是口味沒有什麼好不好的差別,就稱為非可意不可意。 俱生就是原味,天然的味道,就稱為俱生。和合就是幾種味道把它混在一起,就像煮菜、炒菜就是和合。變易就是把它變了味道,稱為變易。
六塵第五個是『觸塵』。 觸塵就是身根所對的境界。 就是身體的觸感,這就是屬於觸塵。 它有能造觸、還有所造觸。 能造觸就是地、水、火、風,就是所有的觸都跟地、水、火、風有關係,是由它所造出來的種種不同的觸感。 有輕的、重的、粗糙的、柔和的、種種觸感,還有冷、暖、硬、軟、力、劣,劣就是沒有力氣,還包括渴、餓,還有癢、粘、老、病、死、瘦,這等等都是觸塵的內容,種類繁多不勝枚舉。
六塵的第六個是『法塵』。 法塵是意根所對的境界。 法塵就是五塵落謝的影子,五根攀緣五塵境界之後,滯留在我們心中的影像,第六意識再去攀緣它,就成為法塵境界。 法塵境界是意識所緣的境界,它的內容非常的多。 第一個是『極略色』。 極略色就是把色法分析到最小,小到不能在小,所呈現的極微之微,就稱為極略色。 古代沒有科學,這個極略色都是用觀想或者是用假想,把色法一直分析,分析到不能夠再分析,只能用意識去想像它最小最小的狀況,但是現代可以用科學把物質分析、放大千萬倍,也就是現在物理學所說的質子、原子、夸克。 這個極略色是第六意識假想出來的境界,因為看不見,所以不是眼識所緣,已經小到眼睛沒有辦法看得見,所以就變成是意識的所緣,凡是意識的所緣,它都是屬於法塵境界。
第二類是『極迥色』。 把色法推到最遠最遠,遠到不能看見,所呈現的極微,就稱為極迥色。 這個也是用我們的第六意識去觀想、去假想,把色法慢慢推遠,一直遠到看不見了,就稱為極迥色。 極略色、極迥色這兩個在修行上有什麼作用呢?不果不懂得它的用法,我們會不知道它在講什麼,其實它是用在觀想、修空觀,修空觀、分破空就是用這種方法,用觀想把色法物質分析到最小,小到不能在小,物質就沒了、就空了,或者是把它觀想分析到最遠、最遠,遠到看不見,最後物質也沒了,也是空了。
第三種就是『受所引色』。 受是領受的意思,引是引取。 當我們的心在領受某種境界,這種境界譬如:承諾、戒律或者是誓言之後,第六意識就會去引取善惡的功能,就是領受之後所引取的色法,這個時候所顯的色法,就稱為受所引色。 譬如:我們在受戒之後,我們的第六意識就會開始發揮防非止惡的功能,還有行善、修善的功能。 也就是說當我們受戒之後,第六意識想要讓它一直要保持不要破戒,保持持戒清淨,就會起高度的警覺心、防護心,也希望自己能夠持戒清淨愈來愈好,這就是行善、修善,止惡、行善這兩種功能,都是第六意識所發起的,所以它是屬於法塵境界。 當一個人受到委屈,所發的毒誓,一直到誓言完成,這個過程第六意識所發起的報復境界,也是屬於受所引色。 受所引色它屬於色法,是因為第六意識能夠引取發善、或者是發惡的功能,這個功能雖然我們眼睛看不見,也不能夠表示出來,但是它會在無形當中影響我們的身業、還有口業,身業跟語業在小乘戒裡面它是屬於色法。
第四種就是『徧計所執色』。 這是第六意識所起的徧計所執,所產生的種種色境。 它有很多內容,譬如:回憶,回憶每一個人都會,由其是老年人是靠回憶過活,回想過去種種的快樂、悲傷、忿怒,這個時候前五識並沒有引發五塵境界,所回憶的那些情境不在眼前,只有第六意識單獨作用,去回想過去的種種的情境,這個種種情境都是第六意識的所緣境界,都是屬於法塵境界。 幻想也是由第六意識單獨作用,然後編織各種不切實際的影像,這個也是法塵境界。 但是回憶跟幻想它是有差別的,差別在回憶不是現量,因為當下沒有看到那情景,只是回想而已,所以它是屬於比量。幻想就屬於非量,因為這種情境根本就不存在,是一些不切實際的想像,所以它是屬於非量。 夢境也有現量、比量、非量的差別,夢境的現量,譬如夢見老虎,嚇的全身冒冷汗,等被嚇醒全身是濕透了,這就是現量。夢境裡面是一般日常生活會發生的事,那個就屬於比量。夢到自己會飛,還有夢到這個世界根本不存在的東西,它就是屬於非量。所以夢境也是屬於徧計所執色,因為夢境是第六意識的單獨作用,也是屬於法塵境界。 什麼是徧計所執色?徧計就是周徧計度的意思,宇宙一切萬法都是因緣所生,但是第六意識隨時都會生起周徧的分別計度,執一切因緣所生的色法是真實存在的,而且是非常普徧的現象,隨時隨地都是這樣子的想法,所以就叫做徧計所執色。
第五種就是『定果色』。 這個是修行的人,在修定的時候,在定中所現起的種種境界,是由定力所引生的色法,所以稱為定果色,又稱為定所引色。 我們修觀想,修白骨觀、觀本尊、觀阿彌陀佛,都是用第六意識觀想,在定中修觀,當在觀阿彌陀佛的時候,第六意識就現起了阿彌陀佛的影像,這個影像是屬於法塵境界,這時候所現起的種種色法,稱為定所引色。 同樣是定所引色,凡夫與菩薩也有很大的差別,因為凡夫的觀想,沒有辦法起實際的作用,即使他第六意識是觀想阿彌陀佛,但是在別人眼中,他還是原來凡夫的樣子,凡夫所修的觀想,沒有辦法把它變成真實的境界,所以它是屬於假色,假的色法。 但是八地以上的菩薩就不一樣了,八地菩薩入定之後,因為他已經觀想成就,所以他要觀想哪一個本尊,他就是那個本尊,這就是真實的色法,所以叫做實色。 所以凡夫跟菩薩雖然同樣的修定,同樣的修觀想,但是結果不一樣,一個是第六意識所呈現的境界,但是沒有辦法變成真實的色法,但是八地以上的菩薩,因為觀想成就的關係,他做任何的觀想,都可以實際成就,這個都是屬於定所引色。 菩薩的境界,在定中所現的種種真實色法,是可以真正的受用,也就是說菩薩在定中顯現的神通,所變現的物質,這些色法都是實有的,可以看得見、可以聽得到、可以觸摸,然後也可以受用的種種的境界。 譬如:當我們遭受到天災的時候,菩薩就用它的神通力化現種種的食物、水、車船等,雖然是菩薩用神通所變現出來,但是我們可以得到真實的受用,食物真的可以吃,水真的可以喝,這就是菩薩的定所引色。 當我們成佛的時候,也能夠依自己的願力顯現出,各式各樣的淨土,這時候的種種淨土世界,它依不同的願力,化現出不同的淨土世界,這個淨土世界也是屬於定所引色。
以上色法大略做個簡單的介紹,今天我們要了解色法的目的,就是要知道色法是從心法、心所有法所變現的,心法有八識,它是八識所變現的,色法雖然是八識所變現的,但是八識是真實存在的嗎?實際上八識也不是真實存在的,是從一念無明妄動來的,所以古德說:『一念不覺生三細』,真心本來清淨、本來無念,八識就是從一念無明來的。 一念不覺生三細,三細相就是業相、能見相、跟境界相。 業相,業就是造作,就是一念無明妄動,就有了八識,這是第一個業相。 有了八識就有了八識的見分,這叫做『能見相』,有能見就一定有所見,所以又變現了八識的相分,這叫做『境界相』。 八識不是真實存在的,那由八識所變現的色法,不論是五根、還是六塵,也都不是真實存在的,都是生滅無常,空無自性無我的,了解了這個很快就可以解除五根的束縛,尤其是身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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