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心不相應行法,略有二十四種:一得,二命,三眾同分,四異生性,五無定想,六滅盡定,七無報想,八名身,九句身,十文身,十一生,十二老,十三住,十四無常,十五流轉,十六定異,十七相應,十八勢速,十九次第,二十方,二十一時,二十二數,二十三和合性,二十四不和合性。

 

『不相應行法』它是心法、心所有法、和色法的分位假立,所以放在第四位。百法的第一位是心法,第二位是心所有法,第三位色法,它有一定的次序,而且前後相關。

分位假立,分位的意思,就是可能是心法的一部分,或者心所有法的一部分,或者色法的一部分。假立就是說明它沒有自體,必須藉助這前三法來假立,也同時說明它不是真實存在的。

所以就一定要在介紹了心法、心所有法、和色法之後,才能進一步的來說明,由這三者所分位假立的不相應行法。

不相應的意思,是因為它不與心法、心所有法、色法、無為法相應,因為這二十四個不相應行法,對外境沒有緣慮的作用,所以它不與心法跟心所有法相應。

第一個為什麼它不與心法、心所有法相應?

心法和心所有法有能緣外境的作用,譬如:眼識能夠緣色境、耳識能夠緣聲境,但是這二十四個不相應行法,它只是說明整個宇宙的現象,它沒有能緣外境,去認識外境的作用。

譬如說:時間,時間它沒有辦法緣外境,也沒有辦法去認識外境,它只是說明一切有為法它是有、還是沒有的一個過程現象而已。

我們把時空界定過去、現在、未來,一天把它畫分為二十四小時,這是由我們的第六意識去把它設定的,是人為界定出來的,如果離開地球哪有時間的存在,所以這個時間只是在說明一切有為法它的生、住、異、滅的過程,它並沒有能緣外境,去認識外境的作用,所以跟心法、心所有法不能相應。

 

第二個它為什麼不與色法相應?

有質礙的物質叫色法,有質礙就說明它是有一定的體積,也佔有一定的空間,然後會相互質礙,但是現在所說的不相應行法,它不佔空間,也沒有體積,也不會互相妨礙,所以它也不和色法相應。

 

第三個它為什麼不與無為法相應?

無為法是沒有生滅的,但是現在所說的不相應行法,它是有生滅的,所以它與無為法也不能相應。

 

不相應行法雖然它不與心法、心所有法、色法相應,但是它是這三個的分位假立,所以離開了色法、心法、心所有法,也沒有所謂的二十四不相應行法,因為它並沒有自己的自體,它必須要藉助心法、心所有法、和色法,然後才能夠建立這二十四個不相應行法。

 

行法就是行蘊,行蘊就是五蘊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,的『行』,行蘊就表示這個行法,它是生滅無常的。

 

第一個是『得』。

『得』就是成就不壞失的意思。

我們一生都希望努力有一些成果,有一些成就,所以我們終其一生,都在追求成就,那這個成就是真實存在的嗎?可以真實得到嗎?

我們凡夫都擁有一個有所得的心,當我們奮鬥了一生有了成就之後,就想要保有這個成就,這個成就還沒有壞失之前的整個過程,我們就認為得到了,這就叫做『得』。

我們有了成就,感覺說我得到了,但是這個『得』長得什麼樣子,誰也沒看見,因為它沒有形狀、也沒有顏色的,可是我們卻認為是真的得到了,事實上它並非如此,因為它不是真實的,如果它可以不壞失,才是真實的,可以不生不滅,像無為法一樣,永恆存在的,那就可以相信它是真實存在,它只是第六意識的分別來的。

我們所謂的成就,一切都是無常生滅的,都是無自性、無我的,都不是實有的,它全部都是第六意識分別來的。

為什麼說他是第六意識分別來的,因為我們人類為了要明白了解,整個宇宙萬有的現象,把這個現象界種種的內容,用第六意識的分別,去做種種的界定,給它種種的名稱跟言說。

佛說:『眾生皆有如來得相,只因妄想執著而不能證得』。所以我們一生都是在執著之中過生活,一輩子不斷的追求事業、家庭、子女,希望事業上有成就,家庭美滿、子女孝順,自己又能夠健康長壽,所以在我們的觀念裡面,深深執著這個有所『得』的心,可是這個 『得』,實際上它是不可得的,沒有一個真實存在的成就。『得』它只是第六意識分別上的一種感覺,認為我有所得,可是得抓不到、也看不見、摸不著,是很虛妄的東西,它只是一種不真實的感受。

 

我們凡夫執著有所得的心,三乘的聖人聲聞、緣覺、菩薩也是一樣有,只是執著的對象不同,層次不同而已。

譬如:初果聖人他還是在求二果、三 果、四果,菩薩也是想要成佛,所以我們凡夫雖然執著一個有所得的心,但是已經超凡入聖的聖人,也還是有所求、有所得,要到什麼時候才能無所得?心經說:『無智亦無得』,除非明心見性、成佛了,才知道原來這個『得』是虛妄不真實的,根本沒有『得』這個東西,它只是第六意識的分別作用而已。

 

第六意識的分別,它只是一個概念、一個觀念而已,這個概念只是在說明一切有為法,它是成就、還是不成就而已,當因緣具足的時候,這個法就成就了,因緣不具足的時候,這個法就不成就,所以只要是有為法,它的成就與否,都是依賴它的因緣具足還是不具足,所以並沒有一個真實的、實有的所謂的『得』。

 

我們是凡夫,難免會有得失心,否則怎麼會生煩惱,所以我們才會費盡心力、用盡心血,希望能夠出人頭地,或者是家庭、事業、子女各方面都能夠有所成就,但是它不能保證永遠都是美好的,家庭有可能會破碎,事業有可能會失敗,子女也是會分散,所以就說明所謂的成就,它不是永恆存在的,因緣不具足,它就消失了,一切世間法都是無常的,所謂的『得』,也不是永恆不變、真實存在的。

 

我們在修行的過程,當然也一定要有所期望、有所執著,期望我們會證果,會明心見性,否則怎麼會有精進心,但是這只是個過程,譬如:讀國小慢慢的就會進入國中,然後高中、大學,這只是一個過程,當在讀國小的時候,期望進入國中,你不可能把國中當成究竟,執著在國中、高中的境界,所以應當有所期望,但是不可以執著這個期望,也就是說,不可以用有所得的心,去求無所得的果。

 

第二個『命根』。

命根就是壽命的意思。

壽命是我們過去世的業力的種子,變現出這一世的五蘊身心之後,第八阿賴耶識的功能執持一段時間不壞失,這個就叫做壽命。

現代的命理學,易經、紫微斗數、八字為什麼能算準一個人的命運,這些命理學其實就是你過去世業力的顯現,過去業力的種子所帶來的,變現出這一世的五蘊身心,這個現象在宇宙詮真的章節,將有更詳細的說明。

所謂的壽命,就是第八阿賴耶識,能夠執持這個五蘊身心,讓它一直保持活動,不讓它壞失,不讓四大分散的一個過程,所以這個壽命只是在說明,我們這一世的五蘊身心能夠維持多久而定的名稱,所以這個命根,只是單獨由阿賴耶識這個心法,執持我們這一段人生時期,讓身心的功能不中斷,所假立的名稱。

第八阿賴耶識也不是真實存在,是一念無明妄動才有了第八識,然後再由第八識的自體自證分,再變現出見分跟相分,所以現在由第八阿賴耶識,執持色心不斷的這個功能,它也不是真實存在的,這個功能能夠執持五蘊身心多久,完全就是由業力的種子來決定,所以並沒有真實的命根存在。

 

第三個『眾同分』。

眾同分,就是同類相似的意思。

眾是眾多有情,同分是種類相似。

眾同分就是在眾多的有情當中,為了要區別彼此的不同,我們就把身心種類相似的歸在一起,叫做眾同分。

譬如:人類都是同樣的五蘊身心,身心都相同,所以就叫做人同分。天人和天人也是有相似的身心,所以叫做天同分,對其他的眾生歸類,也是由此略推,以這種方式來歸類。

對法的歸類也是一樣,譬如:佛法、道法、心法、心所有法,相似的就把它歸在一類,叫做心同分,色法也把它歸在一類,叫做色同分。

眾同分簡單的講就是宇宙萬法,同類相似的全部把它歸在一類,這樣就大致了解了眾同分的意思,但是眾同分是屬於二十四不相應行法,前面也已經說明,二十四不相應行法,只是在說明整個宇宙現象界,它所有的現象,要說明這種種現象,就必須要有種種的分類,所以把同類的將它歸在一起。

二十四不相應行法是依心法、心所有法、還有色法所分位假立的名稱,所以實際上眾同分並沒有真實的同類,同類只是一個概念,同類相聚也不是實有的,它只是心法、心所有法、色法分位假立的名稱。

 

第四個『異生性』。

異生性的意思就是在說,凡夫是用妄心在過生活,因為我們還沒有找到菩提自性,還沒有見到我們的真心,所以稱為異生性。

異生性簡單的說,就是凡夫還沒有證得圓教初住、別教初地之前,就稱為異生性。

圓教的初住,別教的初地,破一品無明,證一分法身,那個叫做『同生性』,所以還沒破一品無明之前,全部都叫做異生性。

同生性就是他已經跟佛相同了,因為他已經明心見性了,破一品無明了,他已經開始用真心過生活,就稱為同生性。

我們過去無始劫以來所熏習的,煩惱障跟所知障的種子都含藏在第八識,所以每一位眾生的煩惱障跟所知障的種子不一樣,就是因為這種不一樣的差別,它生起現行的時候,就會有不同的見解,引發不同的煩惱,因此造作不同的業,感受不同的果報,然後往不同的地方受生,所以就有六道眾生卵、胎、濕、化四生的差別,或者十惡類的差別,所以稱為異生性。

異生性的『性』,指的是習性,不同的習性引發不同的煩惱,煩惱有根本煩惱六、隨煩惱二十,都是屬於心所有法,所以異生性,它是心所有法的分位假立而有的名稱,它不是真實存在的,它只是假立的名稱。

 

第五個『無想定』。

無想定就是滅想心所而得的禪定,也就是已經沒有五遍行的想心所了。

外道認為在修禪定的時候,一直讓他沒有辦法入定最主要的原因,就是因為還有念頭,念頭就是想心所,就如同我們打坐一樣,妄念一念接一念,因此他就想要把這個想心所滅掉,滅了想心所就入無想定。

想心所就是第六意識,一旦功夫純熟前六識的心法、還有心所有法,暫時就不起作用,這個時候就稱為無想定,因為它滅的是第六意識的心法跟心所有法,所以它是心法和心所有法上所假立的名稱。

無想定只是暫時伏住了這個想心所,並不是真正滅了想心所、滅了第六意識,真正滅了就跟石頭木頭沒有差別了,只是暫時伏住,不讓它生起作用而已,因為想心所是屬於五遍行,五遍行作意、觸、受、想、思是遍一切識、遍一切地,所以不是真的滅了想心所,它只是用定力暫時伏住想心所而假立的名稱,叫做無想定。

無想定既然是心法、心所有法所假立的名稱,那這個無想定的禪定境界,也是生滅法不是真實存在的,因為離開無想定之後,想心所又會開始活動,它只是暫時伏住想心所而已,修這個無想定成就,死後就會生在無想天。

 

第六個『無想報』。

這第六個無想報就是延續第五個無想定來的果報。

當我們修習無想定成就,就會把無想定熏習成種子,當種子生起現行了之後,在命終就能夠得色界四禪當中廣果天的果報。

色界四禪第一天叫做無雲天,第二天叫做福生天,第三天就稱為廣果天,這就是生無想天的處所,無想天它的壽量有五百劫這麼長,都在沒有想心所的狀態,這個天絕對沒有人會想去,因為沒有起心動念,就一直定在無想的狀態五百劫,只有在要生天、還有離開的半劫才會有想心所,其他的時間想心所全部都停止活動,這就是無想天的果報。

 

第七個『滅盡定』。

滅盡定就是滅盡了前六識的心、心所,還有第七識的染分心。

滅盡定是聲聞、緣覺二乘聖人所修的,它不但滅了前六識的心、心所,還把第七識染分心,染分心就是第七末那識的染污意,這個染污就是我見、我愛、我癡、我慢四惑,它可以把第七識的四惑我見、我愛、我癡、我慢,也能夠暫時伏住,而入這個滅盡定。

 

無想定和滅盡定雖然都是滅了前六識的心和心所,但是還是有三點不同:

第一個是他們修無想定跟滅盡定的動機還有目的不同。

無想定它是以出離為動機,以求得解脫為目的,但是它並不能夠真正的出離三界,因為它還是犯了五不正見戒禁取見、見取見的錯誤。

修無想定他以為進入無想定,得無想報就是真正的解脫,就能夠真正的出離三界,但是無想定它不是出離三界的因,這個叫做非因計因,非因計因就是戒禁取見,誤認為得無想定,進入無想天得無想的果報就是真正的解脫,這個就是非果計果,這個就是五不正見見取見,非果計果,所以正知、正見非常重要,失去了正知、正見就會枉費我們一生努力的修行

滅盡定又有一個名稱叫做『滅受想定』,它不但把想心所滅了,還把受心所滅了,所以它叫做滅受想定。

它的動機就是要把受心所跟想心所都滅掉,以求得寂靜安住,寂靜安住就是涅槃、就是解脫,這是可以真正的出離三界,證得涅槃、解脫。

這些修定的聖人,他知道想心所和受心所,是我們凡夫心中動得最厲害的兩個心所,也就是我們的妄想還有顛倒見。

想心所每天忙著打妄想,而且充滿了各式各樣的邪知邪見,受心所每天六根面對六塵,它不斷的起分別喜歡不喜歡,所以它就產生五欲之樂,耽著在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五塵境界當中,生起欲樂的心,那種欲樂、還有貪愛,就是屬於受心所。

所以這兩個心所,是一切煩惱的根源,除非把它們都暫時伏滅,才可能證果,才可能出離三界,於是他就把第六意識安住在現量無分別當中,就這樣一直練習,久了之後,第七識的染分心我愛、我見、我慢、我癡,它就能夠跟著不起活動、不起作用了。

 

第二個是有漏、無漏的差別。

無想定只是到了第四禪的廣果天,還沒有出輪迴,滅受想定就不一樣,他是可以暫時的解脫輪迴,這是它們第二個有漏跟無漏的差別。

無想定是外道所修,是有漏的禪定,不能夠出三界,所以不但聖者不修,凡夫也不修,只有專門信無想天,以為無想天可以真正解脫的外道才會修無想定。

滅盡定是聲聞、緣覺二乘人所修的無漏定,所以它能夠證阿羅漢、辟支佛果,能夠真正的出離三界。

 

第三個是滅心跟心所的不同。

無想定它只是伏住前六識的心跟心所不起活動,滅盡定還可以進一步的使第七識的染分心也暫時不起活動,這是它們滅心、心所的不同。

現在就知道,修無想天得無想報、還有滅受想定都不是真實存在的,它只是依心法跟心所有法,分位差別所假立的名稱,所以禪定也是生滅法,不是真實存在,修滅盡定證阿羅漢果、辟支佛果,這個果也不是實有的,它也是依心法跟心所有法分位假立的名稱,不是真實存在的。

 

第八個名身。第九個句身。第十個文身。

名身、句身、文身這三個是在說明言說、文字的差別。

我們要說明整個宇宙現象界的萬事萬物,或是人與人之間要溝通,就必須要有語言文字,所以就一定要有名身、句身、跟文身,它就是在說明諸法的本性。

名就是名詞,句是句子,文是文字、文章,身就是聚集的意思,很多名詞聚集在一起,就稱為名身,句子聚集在一起,就叫做句身,名詞加句子就是文章。

名詞它就是在解釋一切法,給它種種的名詞,讓我們聽到那個名詞,就知道指的是什麼東西,譬如:某某人,一說到某某人你就知道指的是誰,一說到蘋果你立即就知道那是什麼東西,這就是名詞的作用。

如果是兩個名詞以上,就叫做名身,譬如:蘋果、紅色,兩個名詞。

如果是三個名詞以上,就叫做多名身,譬如:蘋果、紅色、圓的。

句子是用來詮釋諸法之間的差別,如果只有單一句,就叫做句,譬如:枯藤。

兩個句子的,就叫做句身,譬如:枯藤、老樹。

如果是三個句子以上,就叫做多句身,譬如:枯藤、老樹、昏鴉。

 

文身就是文字、文章。

名詞跟句子是由文字所構成,所以說文字是名詞和句子的所依。

名詞和句子又構成整篇的文章,譬如:四書、五經、佛經等,這些帶有名詞解釋的文章,它能夠包含所要詮釋的義理,這個時候才能夠叫做文章。

 

二十四不相應行法的第八個『名身』、第九個『句身』、第十個『文身』,它們是由色法分位假立的名稱,因為它是依色塵、聲塵、還有法塵分位假立的。

我們說話要用很多的名詞跟句子,如果現在我們在說話,這個說話的過程中,所有的名、句、文,因為是用音聲,是屬於聲塵,所以是依聲塵所假立的名稱,聲塵又是屬於色法。

文字屬於色塵,如果是把它寫下來成為書籍,在書籍當中所有的名、句、文,就是依色塵所假立的名稱。

如果是在心裡面胡思亂想,也可以把它用名、句、文描寫出來,或者是把它述說出來、表達出來的,在心裡面的想法它是屬於法塵境界,就是依法塵所假立的名稱。

不管是色塵、聲塵、還是法塵,它都屬於色法,所以我們就說這三個都是依色法分位假立的名稱。

 

佛要我們離文字相、離言說相,離心緣相,就是這裡的色塵、聲塵、法塵。

一般我們對這個名字相非常執著,就是執著色塵。如果對於言說、音聲執著,這個就是執著聲塵。如果對於自己的想法、看法非常執著,就是執著法塵。

所以這個觀念很重要,修行人如果明白名、句、文都不可得的話,我們就能夠離名字相、離言說相、離心緣相,離了這三相之後,我們的自性就會現前。

我們為什麼要學這個二十四個不相應行法,就是要一一的破除對它們的執著,它是不可得的,它是無自性的,它只是色法的假立,是生滅無常、無我的,你自然就能夠遠離,不再執取這三種相。

 

第十一是『生』。第十二是『住』。第十三是『老』。第十四是『無常』。

這四相是依相的分位差別而所假立的名稱。

生、住、老、無常這四相,就是一切有為法生滅變化的現象。宇宙萬物有成、住、壞、空、生、住、異、滅,人類有生、老、病、死。這四相都是依這個有為法的分位差別,所假立的名稱,所以它也不是真實存在的。

『生』就是先無今有,本來沒有現在有了,叫做生。它是依色法、心法,仗緣顯現所假立的名稱,也就是仗著不同的因緣,因緣具足它就有了,就叫做生,因緣不具足就沒有。

『住』就是有位暫停,生了之後,暫時停住的這段時間,叫做住。也許是十年、二十年都不一定,就是住世、暫時停留的時間,它是依於色法和心法暫時看起來,好像是在相續的相,所假立的名稱。

『老』就是住別前後,就是說它在暫時停留的這段時間,它並不是沒有變化,而是前後不斷在衰變,前後是有分別的,所以叫做住別。別就是分別,在住的這段期間,前後是有分別的、有變異的,這個叫做老,它是依色法和心法遷變不停、漸漸衰異,所假立的名稱。

『無常』就是有已還無,本來有的現在失去了、沒有了,就叫無常,也稱為『滅』,或者是『死』,不同的名稱同樣的意思,它是依於色法還有心法,暫時有還無,最後又沒有了,所假立的名稱。

 

第十五個『流轉』。

流轉就是在因果相續不斷的作用上,所假立的名稱。

一切有為法不論是生住異滅,或是成住壞空,在其作用的過程當中,它不是有時候有,有時候沒有,它的作用是相續不間斷的,這就稱為流轉,所以它是在因果相續不斷的作用上,所假立的名稱。

流轉就如同一顆種子,種下去之後,它就會發芽、長根,然後長出葉子,最後開花結果,結果之後,這個果再結出種子,就這樣不斷的流轉。

其實整個輪迴現象,就是一個流轉的作用,因果相續不斷,流轉三界六道輪迴。

 

第十六個『定異』。

定異就是因果各別。

定異就是說世間的善惡因果關係,一定是相異的、一定是不一樣。

它是決定別異,是一定不相同的。譬如說:善與惡決定不會一樣,為善決定不會有害處,為惡決定不會有好處,種甜瓜決定不會得苦果,種苦瓜也決定不會得甜果。

這就是說明世間的善惡因果,必定是互相差別的,就是因為善惡之間的因果關係一定是互相差異的,所以叫做定異,一定是互相差異的,這就是在講因果各別。

 

第十七個『相應』。

相應就是因果相稱的意思。

就是說因緣果報一定是相應的,譬如:善因一定有善果,惡因一定是有惡果,因和果一定是相應的。種瓜一定得瓜,種豆一定得豆,因果一定是相應的,這個就是相應的意思。

所以相應是在世間的因果報應,必定相應而起的作用上,所假立的名稱。

 

第十八個『勢速』。

勢速就是勢力快速的意思。

第十五個流轉,是說明一切有為法在生、住、異、滅的作用上,是相續不間斷的。現在這個勢速是在說明不但不間斷,而且它的速度、勢力非常的快速,所以叫做勢速。

勢速就是說明有為法在因果相續,迅速流轉剎那不停留的作用上,所假立的名稱。

也就是說我們從出生到老死,這個生命的現象是非常快速,而且沒有一剎那的停留,這個就叫做勢速,這整個過程你想不老都沒辦法,而且老得很快,每分每秒都在老化,沒有一剎那停留的,我們的心念也是一樣,就好像瀑布一樣,相續不間斷,從來沒有停止過,而且非常的快速。

勢速就是依色法還有心法遷流不會暫時停住,所假立的名稱。

 

第十九個『次第』。

次第就是編列有序的意思。

次第就是將一切有為法編列有序,才不會互相紊亂,譬如:尊卑、上下、左右、前後、春夏秋冬,一切的自然現象等等,凡是有規矩可以依循的,都包含在次第這個範圍裡面,修行也是要講次第,宇宙萬有的現象都有它的次第。

次第就是依色法還有心法,所假立的名稱。

 

第二十個『方』。

方就是指方位、處所,就是所謂的空間,像東、南、西、北、四維、上下,就是所謂的方。

宇宙萬物它一定會佔有一個空間,在它相續所佔有的那個空間,假立一個名稱,就叫做『方』,就叫做方位。

所以空間、方位也不是真實的,是色法所劃分的界限,是一切有為法在因果相續的處所上,所假立的名稱。

 

第二十一個『時間』。

時間就是過去、現在、未來。還有我們現在所劃分的年、月、日、時、分、秒,這些都是我們第六意識去把它界定出來的,所以時間也是不可得的,時間只是一切有為法在因果相續的過程上,所假立的名稱。

我們的人生就是一個因果相續的過程,從出生的幼年到少年,經過中年到老年,時間是這一個過程所假立的一個名詞,實際上我們的人生是假的,再經由我們的人生所引伸出來的時間怎麼會是真的,所以時間是假的,並沒有真正的過去、現在、未來。

 

第二十二個『數字』。

數就是數目,或者數量。

數字就是我們度量、衡量有為法之後,在每一個差別上給它種種的名稱。

譬如:公升、公尺、升、斗、丈、尺或者是一、十、百、千,乃至無量,這個都是屬於數目、或者是數量,它就是在度量有為法每一個差別上,所假立的種種名稱。

我們現代人都被數量給困住了,現在了解數量不可得,就不會每天對這個數量斤斤計較,計較薪水、計較價錢,還有買股票、買彩票,每天跟著它上上下下心永遠不得安寧,都是在玩數字遊戲。

 

第二十三個『和合性』。第二十四個『不和合性』。

和合性就是諸法不相違的意思。

不和合性就是諸法相違的意思。

它是在一切有為法的因果相續當中,要說明它的緣是和合、還是不和合的現象。如果它的因緣相合順就說它是和合,如果因緣相違的時候,就說它是不和合,所以它也是假立的名稱。

從第十五個『流轉』,到現在第二十四個『不和合性』,都是依因果分位差別所假立的名稱,都是在說明一切有為法的因果的分位差別,所假立的名稱。

 

以上對二十四個不相應行法,已經做個簡單的說明,這二十四個它是色法、心法、心所有法的分位假立。在唯識學上稱為『分位唯識』,另外又依分位的不同,來假立各自的名稱,因此又稱為『分位差別』。

最重要的是,就是要讓我們了解這二十四個不相應行法,都不是真實存在的,既然色法、心法、心所有法都不是真實存在的,所以由它分位假立的二十四不相應行法,當然也不是真實存在的。

有了這個正知正見,對我們修行非常重要,讓我們明白它只是說明宇宙萬有的現象,只是第六意識的分別而有的種種的假名,但有假名都無實義,自體都不可得,有了這個認知,它可以幫助我們看破、放下,讓我們的菩提自性能夠提早現前。